第九百三十八章继母登场(第2页)
很快,警察到了。
酒吧里有监控,警察查看了监控之后,确定保安只是正当防卫,燕旬和他的七八个狐朋狗友,都被带进了警察局。
混乱中,燕旬被打得鼻青脸肿,做完笔录后,获得了警察的准许,联系他的继母杨卫红。
“妈,我在警察局,你快点把我弄出去!”手机一接通,他就委屈的叫起来。
“怎么会在警察局?”杨卫红紧张的说:“你别怕,我马上带律师过去。”
半小时后,杨卫红带着两个律师来到警局。
“妈!”看到她匆匆赶来,燕旬的眼睛瞬间亮起来。
“别怕,”杨卫红十分强势的安慰他:“没事,妈很快就带你出去。”
杨卫红向警局的人问明情况之后,找到了顾韵。
警局的人说,想领燕旬走可以,但要获得当事人的谅解。
当事人之一,是燕旬要强行带走的顾韵,第二个,是酒吧的负责人。
燕旬要挟顾韵的话,在场的人都听到了。
顾韵拼命挣扎,死活不和燕旬走,燕旬却拖着顾韵往外走。
如果顾韵真被燕旬带走了,燕旬会对顾韵做什么?
现在,顾韵要告燕旬试图绑架她。
虽然这个罪名不至于成立,但只要顾韵坚持,一个试图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罪名是跑不掉的。
因为是在公众场所,燕旬的犯罪情节较轻,可能不会被判刑,但肯定会被拘留。
但这个结果,不是杨卫红想要的。
要是燕旬真犯了绑架罪或者非法拘禁罪就好了。
这两样罪名,会被判刑,会留下案底。
一个判了刑的燕旬,还能和她聪明优秀正直能干的儿子争吗?
要是燕旬真能被判刑,她不会为燕旬奔走,甚至她会从中推波助澜,欢欢喜喜的看着燕旬被关进监狱里去。
可现在,律师说的很清楚,燕旬这种情况,顶多就是拘留几天或者十几天而已。
拘留十几天而已,不会留下案底。
十几岁的男孩儿,只是打个群架而已,不算什么大的污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