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亲妈卖我三胞胎,我废了她四个儿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107章(第1页)

“我每天被打的生不如死,好几次都想一死了之,我公公每次趁我婆婆不在家就对我动手动脚,他50多岁的年纪,却想把我占为己有。”

“我看到他就想呕吐,是绝对不可能嫁给这样的老头一起的,再说他自己都有老婆,凭什么让我去当小三?我又不是这么贱的人。”

江小鲤越说越是伤心,她哭的喘不过气,但还是断断续续的把整件事情说完整了。

江悦听完了妹妹的讲述,突然插嘴问了一句。

“我妹妹江小鲤今年才18岁,并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,是父母为了彩礼强行逼她嫁人。”

“两人实际上并没有领证,但我妹妹却已经遭受非人的虐待,我想知道,这样是不是不能算作家暴,而是故意伤害和强奸未遂?”

江悦以前学过一点法律,对这些东西有些一知半解。

现在民法典还没有颁布,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的法律条款还没有定下来,所以公安局是不会管这些的。

但是江小鲤跟那傻子并没有领证,同时也没有举办婚礼。

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判断,他们并没有形成事实婚姻,也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夫妻。

“如果调查的结果证明你们说的都是事实,到时候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他们一家。”

“至于强奸未遂,这要是传出去恐怕对你妹妹的名声不好,你要考虑清楚,如果你一定要起诉,其实也是可以的。”

公安同志同情江小鲤的遭遇,所以多说了几句。

江悦重重的点了点头,不停的说着感谢的话。

“谢谢你,谢谢你,不然我们这些农村人真是什么都不懂,遇到事情也是两眼一抹黑,哎!”

江悦叹了口气,公安同志看到江悦示弱,不由的又多说了几句。

“江小鲤这种情况要去医院验伤,我们的同志会陪同过去,希望你们能够配合。”

“我们能配合的,就是还有一件事情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