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卖婚书(第4页)
“你哥会的东西可多了,明儿个酿出来你就知道了。”
小姑娘眼里满是崇拜,就是依旧有些疑惑,心想哥既然有这些本事,早些时候怎么不表现出来呢?
若是爹知道了哥的本事,想来也不会将哥给逐出了家门。
她忽然想起这两天在广陵城里流传极广的那首《蝶恋花》,本想读给哥哥听听,又忽然想起诗词文章本就是哥哥心里的痛,于是她放弃了这个想法:
“那我先回去给娘煎药了,明儿再过来。”
“嗯,家里若是有什么事,记得来给哥说一声。”
“好!”
李巧兮开心的离去,李辰安去西厢房了匠人们弄的那些酿酒所需的器物,可别说,手艺还相当不错。
他回到了院子里,又拿起那婚书来了,才知道那个叫沈巧蝶的姑娘还差半个月才满十六岁。
这婚书当然是要退给人家的,毕竟他连那个叫沈巧蝶的姑娘生的什么模样都不知道——其实就算知道也得退,因为人家中的是李辰安能够出人头地,现在就算自己占据了这个身子也没有出人头地的可能。
这古人所认为的出人头地是出将入相,和自己所理解的偏差极大。
现在他也没有成亲的心思,一来是刚来到这里,先得弄出些产业来扎下根。
二来嘛,女人,特别是一直黏在身边的女人确实有些麻烦,影响自己右手拔剑的速度。
将这婚书揣入怀里,摸了摸兜里剩下的三两银子,他又有些犯愁,因为要酿造出十斤酒,这需要大致四五十斤粮食。
买粮食倒是够,但酒曲这东西却有些贵。
另外铺子的装饰完工之后还得结算一笔工钱,又得想办法弄点银子才行了。
就在这时候,后院走了一个人进来。
这是个胖乎乎颇为富贵的中年男子,穿着一身华丽的精锻长袍,记忆里浮现出了他的名字——沈千山!
本应该是自己的岳父,但现在他前来显然是奔着这婚书的。
李辰安笑了起来,觉得自己的运气挺不错。
卖婚书这种事不知道以往有没有人干过,但现在他准备这么干。
无尽的昏迷过后,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。